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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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校释

《老子道德經校釋》·第六十九章

用兵有言:“吾不敢為主而為客,不敢進寸而退尺。”

羅振玉曰:「敢」字,敦煌壬本作「能」。

謙之案:範本「兵」下有「者」字,傅、範本「言」下有「曰」字,遂州本「敢」下有「求」字。又焦竑曰:「『用兵有言’,古兵家有此言也。」知「用兵」上應有「古」字  

是謂行無行,攘無臂,仍無敵,○無兵。

嚴可均曰:“行無行”,各本“無”作“無”,下皆倣此。 “仍無敵”,王弼作“扔”。

羅振玉曰:景龍、景福、敦煌庚、辛、壬諸本「丟」皆為「仍」。 “執無兵”,敦煌辛、壬本此句在“扔無敵”前。武內義雄曰:敦、遂二本作「執無兵,仍無敵」。按此是上二句隔句押韻,敦、遂二本似優。

謙之案:邢玄、磻溪、樓正、嚴、顧、彭、傅、趙、柰卷、河上諸本均作“仍”,同此石。嚴、傅、顧及陸希聲本亦「執無兵」句在「仍無敵」前。譣諸王本註:「用戰猶行無行,攘無臂,執無兵,扔無敵也。言無有與之抗也。」是王所見本應同敦、遂。

禍莫大於輕敵,輕敵幾○吾寶。

羅振玉曰:敦煌庚、壬本「輕敵」作“○敵”,下句同。辛本作「侮敵則幾亡吾寶」。武內義雄曰:敦、遂二本“輕”作“侮”,“幾”上有“則”字。

謙之案:“輕敵”,傅本作“無敵”,敦、遂本作“侮敵”。強本成疏引經文作“侮”,顧本成疏“輕,凌侮也”,是亦作“侮”。又“幾喪吾寶”,傅、範、磻溪、樓正、高翿、顧、趙均上有“則”字。 「喪」,碑本作“○”,王羲之本作“○”,傅、範、遂州、柰卷、顧均作“亡”。王弼註:「寶,三寶也,故曰『幾亡吾寶』。」「喪」、「亡」古通用。

故抗兵相加,則哀者勝。

嚴可均曰:各本作「哀者勝矣」,無「則」字。

羅振玉曰:敦煌辛本「加」作「若」,壬本作「如」。景龍本、敦煌辛本均作「則哀者勝」。

武內義雄曰:敦本“加”作“若”,又一本作“爭”,遂本“加”“若”二字兩存。又敦、遂二本作「哀者勝」。

謙之案:諸王本註:「抗,舉也。加,當也。」道藏宋張太守匯刻四家註引作「抗,舉也。若,當也」。是王本亦「加」「若」二字兩存。羅卷作「亢兵相若」。顧本成疏:「若,當也。哀,慈也。抗,舉也。」強本榮註:「兩邊舉◆,名曰抗兵;多少均齊,故雲相若。」均作「若」 ,與傅奕本同。惟趙孟俯本作“故抗兵加”,脫一“相”字。敦煌壬本“敵”作“○”,“哀”作“○”,誤字頗多,但此作“抗兵相如”,“如”字義長,“加”疑形似“如”字而訛。

勞健曰:“抗兵相如”,敦煌唐寫本如此。範與開元、河上、諸王本皆訥作「相加」。王弼註:“抗,舉也。加,當也。”按戰國策“夫宋之不如梁也”,高注:“如,當也。”證王註“加”字同是“如”之形誤。禮記曾子問“如爵弁而用布”,又“如有兄弟”,釋文並雲:“如,本作加。”蓋二字自古常互訥。 ……「加」字形誤所由,當作「如」。今註家多循訥文,解成相交之義,失其旨矣。

俞樾曰:案「哀」字無義,疑「襄」字之誤。史記:「梁惠卒,襄王立,襄王卒,哀王立。」據竹書紀年無哀王,顧氏日知錄謂「哀」「襄」字近,史記誤分為二人。又按秦哀公、陳哀公,史記十二諸侯年表皆作“襄公”,是二字之相混久矣。 「襄」者「讓」之假字。周官保氏職鄭注“襄尺”,釋文:“襄音讓,本作讓。”是古“襄”、“讓”通用。上文曰“吾不敢為主而為客,吾不敢進寸而退尺”,即所謂讓也。故曰:「抗兵相加,讓者勝矣。」因假「襄」為「讓」,誤「襄」為「哀」,故學者失其解耳。

謙之案:俞說迂曲,且改字解經,而武內義雄從之。易順鼎曰:“'哀'即'愛',古字通。詩序:'哀窈窕而不淫其色。''哀'亦當讀為愛。'抗兵相加,哀者勝'即上章'慈,以戰則勝也'。必慈者勝。證之以三十一章“殺人◆多,以悲哀蒞之,戰勝,以哀禮處之”,皆古用兵精言,知“哀”字並不誤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客、尺韻(魚部,尺,杵入聲),行、兵韻(陽部),臂、敵韻(支部),並據韻移“執無兵”句於「仍無敵」之上。案江說是矣。惟敦、遂二本作“執無兵,仍無敵”,嚴本亦然。此行、兵、臂、敵相間為韻,江氏移韻為“行無行,執無兵,攘無臂,扔無敵”,似尚未得間韻之妙。姚文田依舊本,以行、兵為韻,謂“中二句臂、敵自諧”,則又遜江說一籌矣。又“行”,上如字,下音杭。鄧廷楨曰:客、尺為韻,魚、虞部之入聲也。客,各聲,古音在御部。詩楚茨與「莫」、「庶」、「度」、「錯」等字為韻。尺,古音在御部,詩閟宮與「柏」、「度」等字為韻。江有諫唐韻四聲正二十三錫:“敵”,徒切。按古有去聲,當與寘部並收。老子玄用篇「仍」與「敵」與「臂」協。右景龍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五十五字,河上、王本五十四字,傅本五十七字,範本五十八字。河上本題“玄用第六十九”,王本題“六十九章”,範本題“用兵者有言章第六十九”。

 

《老子道德經校釋》·第七十章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謙之案:「天下」二句,嚴本「天」上有「而」字。傅、範本作「而人莫之能知,莫之能行」。

言有宗,事有君。

謙之案:淮南道應訓引二句同。文子精誠篇作“事有本”,微明篇作“事有君”,所引分歧。傅、範「君」作「主」。範雲:“‘主’字從古本。”

夫唯無知,是以不我知。羅振玉曰:敦煌本「我」作「吾」。

謙之案:傅、範、嚴、彭及淮南道應訓引並作「吾」。嚴本「夫唯無知」作「唯無我知」。遂州“不”作“莫”,傅、範、彭、趙第二“知”下有“也”字,淮南子同。

知我者希,則我者貴。

嚴可均曰:禦注脫「我者希則」四字,而註中有之。羅振玉曰:景福本“則”作“明”,敦煌庚、壬二本作“則我貴矣”。李翹曰:漢書揚雄傳解難雲:「老聃有遺言:『貴知我者希。』」顏註下句作「則我貴矣」。金樓子自序引同此,下方有「矣」字。

謙之案:傅、彭「希」作「稀」。嚴、彭、傅、範、趙、柰卷及治要引均下有「矣」字,無「者」字。

是以聖人被褐懷玉。謙之案:範本「被」作「披」,傅本「褐」誤作「禍」。傅、範「褐」下方均有「而」字,敦煌壬本同。案「褐」乃老子書中用楚方言。淮南子齊俗訓注:「楚人謂袍為短褐大衣。」又褐為鶴衣,又為短衣。宋綿初釋服曰:《詩'無衣無褐',箋:'褐,毛布也。'孟子'許子衣褐',註:'褐以毳織之,若今馬衣也。'或曰:褐,編枲衣也。續編卷二百二十五)任大椿深衣釋例三(同上卷百九十三)引:「晏子諫上篇:『百姓老弱凍寒,不得短褐。』墨子公輸篇、戰國策宋策並雲:'捨其文繡,鄰有短褐而欲竊之。 '荀子大略篇'衣則豎褐不完',註'豎褐,童豎之褐',亦短褐也。子齊俗訓:'必有菅蹻跐踦短褐不完者。 '覽冥訓:'霜雪亟集,短褐不完。 '史記秦始皇紀'夫寒者利短褐',索隱曰:'謂褐布,豎裁為勞役之衣,短而且狹,故謂之短褐,亦曰豎褐。 ,必曰短褐。國有道,則裒冕而執玉。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高本漢:希、貴韻。陳柱:知、知韻,行、行韻,知、知韻。又武內義雄:褐色、玉韻。勞健:君、宗韻。謙之案:褐、玉,君、宗,皆非韻。

右景龍碑本四十七字,敦煌本註同,實四十八字。河上、王本四十七字,傅、範本五十一字。河上本題“知難第七十”,王本題“七十章”,範本題“吾言甚易知章第七十”。

 

《老子道德經校釋》·第七十一章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

謙之案:淮南道應訓引:「知而不知,尚矣;不知而知,病也。」傅、範本同,唯無二「而」字,「也」作「矣」。

文子符言篇引:“知不知,上也;不知知,病也。”李道純曰:“‘知不知上’,或云知不知,尚矣,非。”

是以聖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嚴可均曰:“是以聖人不病”,禦註作“夫唯病,是以不病,聖人不病”。河上、王弼、高翿「夫唯病」下復有「病」字。

羅振玉曰:“夫唯病病”,景龍本、敦煌辛本均無此四字,壬本無下“病”字。 「是以不病」,敦煌庚本無「不」字,敦煌壬本無此四字,景龍本、敦煌辛本無「不病」二字。

謙之案:韓非喻老篇引“聖人之不病,以其不病,是以無病也”,傅、範本作“夫唯病病,是以不病;聖人之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吾病」。遂州本無「夫唯病病,是以不病」二句,同此石。今案廣雅釋詂三:“病,難也。”論語“堯、舜其猶病諸病”,孔註:“猶大也。”“聖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與六十三章「是以聖人猶難之,故終無難」義同。六十三章以事言,此則以知言。莊子讓王“學而不能行謂之病”,亦以知言,即此章“病”之本義。諸本文贅,既雲“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又雲“以其病病,是以不病”。傅、範本更贅,決非老子古本之舊。錢大昕曰:「'夫唯病病,是以不病;聖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石本但雲'是以聖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姚文田無韻。高本漢:上、病韻。奚侗「上」作「尚」。陳柱:六「病」字韻。顧炎武唐韻正四十三映:「病」古音平漾反,引老子此章。江有諫唐韻四聲正四十一漾:“上”,時亮、時雨二切。按古有平聲,當與陽部並收。此字惟週書引諺「民惡其上」與「網」協,讀上聲。老子玄用篇(謙之案:知病篇之誤)「知不知上」與病協,讀去聲,餘無讀上去者。

右景龍碑本二十二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二十八字,傅、範本三十二字。河上本題“知病第七十一”,王本題“七十一章”,範本“知不知章七十一”。

 

《老子道德經校釋》·第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大威至。嚴可均曰:“大威至”,禦注、王弼、高翿句上有“則”字。河上無「則」字,末有「矣」字。魏稼孫曰:禦注「民」作「人」。羅振玉曰:敦煌庚本作“大畏至矣”,壬本、景福本均作“大威至矣”。

武內義雄曰:敦、遂二本第二句首有「則」字,句末無「矣」字。

謙之案:廣明本“則大威至矣”,彭、傅、範同。柰卷作“大威至矣”,羅捲作“不畏威,民不畏威”。古“畏”“威”通用。高亨曰:「至」者礙止之義。言民不畏威,則君主威權礙止而不能通行也,正所以為人君用威者警。下文雲“無狹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即明告以勿用威權矣。

無狹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嚴可均曰:“無狹”,王弼作“無狎”。

羅振玉曰:景龍、禦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諸本「狎」皆作「狹」。謙之案:邢玄、廣明、慶陽、磻溪、樓正、柰卷、河上、高翿、嚴、顧、彭、趙並作“狹”(蔣錫昌校嚴本作“挾”,案怡蘭堂本嚴亦作“狹”),傅、範本作“狎”,作“狹”是也。道藏宋張太守匯刻四家注引王弼注:「無狹其所居,無厭其所生,言威力不可任也。」又「自愛不自貴」句,引王註:「自貴則物狹厭居生。又畢沅疑說文解字無「狹」字。奚侗曰:「『狹』即說文『陝』字,隘也。隘有迫誼。』厭',說文:『笮也。』此言治天下者無狹隘人民之居處,使不得安舒;無厭笮人民之生活,使不能順適。

謙之案:二「不」字,傅、範本並作「無」。又「厭」字,禦注、範、夏竦古文四聲韻並作「猒」。下一字是,上二字非。蓋古厭飫、厭憎作“猒”,迫逼作“厭”(參照鄧廷楨雙硯齋筆記卷四)。此章下一字作“猒”,上二字皆作“厭”。經文五十三章“厭飲食”,六十六章“是以天下樂推而不厭”,亦作“猒”。又吳澄本上“厭”作“狎”,亦非。吳曰:「『不狎',舊本作』不厭」。廬陵劉氏雲:『上句「不厭」當作「不狎」。』今從之。夫惟不狎其所居而畏所畏,是以不厭其所生,而大可畏者不至矣。上「厭」字與下「厭」字,今字形雖同,音義尚異。上“厭”,壓也;下“厭”,惡也。蓋「厭」字四聲轉用,最為分明(參照顧炎武唐韻正二十九葉)。 “夫唯不厭”,“厭”,益涉切,則入聲也。 “是以不厭”,“厭”,於艷切,則去聲也。釋文出「厭」字:「於艷反。」是知有下「厭」而不知上二「厭」字,遂使老義為之不明。說文:「厭,笮也,從廠,猒聲。」徐曰:「笮,鎮也,壓也。」左傳昭公二十六年:「將以厭眾。」後漢杜鄔傳:「折衝厭難。而視者,視一以為兩。此雲“夫唯不厭”,即“夫唯不壓”也。下一「厭」字,於艷切,當如論語“學而不厭”之“厭”,週禮大司徒注疏“有嫌厭”之“厭”,淮南主術篇“是以君臣彌久而不相猒」之「厭」。 “是以不厭”,即“是以不惡”也。

夫唯為上者無壓笮之政,是以人民亦不厭惡之也。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羅振玉曰:“是以”,敦煌辛本作“故”。

謙之案:遂州本亦作「故」。傅、範本「不」上均有「而」字。又「去彼取此」句見十三章、三十八章,淮南道應訓引同此。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高本漢:威、至韻。武內義雄:增知、愛、貴韻。謙之案:嚴可均說文聲類脂部收「至聲」「威聲」。王念孫古韻譜威、愛與貴同入脂部,至,併入脂部、至部。又知,入支部,則不但威、至為韻,威、至、知、愛、貴實支、脂合韻也。右景龍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四十五字,傅、範本四十八字。河上題“愛己第七十二”,王本題“七十二章”,範本題“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老子道德經校釋》·第七十三章

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知此兩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惡,孰知其故?

嚴可均曰:“知此兩者”,河上、王弼無“知”字。 “孰知其故”,此句下各本有“是以聖人猶難”。羅振玉曰:景龍、禦注、景福三本皆為“知此兩者”,敦煌庚、壬二本作“常知此兩者”。 「是以聖人猶難」,景龍本、敦煌辛本無此句。

謙之案:嚴遵、遂州亦無此句。景福、敦煌壬本「殺」作「○」。磻溪、樓正、高翿、柰卷作“知此兩者”,嚴遵、景福作“常知此兩者”。淮南道應訓引第二句同,人間訓:「能勇於敢,而未能勇於不敢也。」又列子力命篇:「老聃語關尹曰:『天之所惡,孰知其故? '言迎天意,揣利害,不如其已。又各本有「是以」一句,當從碑本刪除。馬敘倫曰:「『是以』一句,乃六十三章錯簡復出者,易州無此句,可證也。」

  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囗然而善謀。

嚴可均曰:“不召而來,然而善謀”,“來”下一字未刻。禦注、王弼、高翿作“繟”,釋文引梁王尚、鐘會、孫登、張嗣作“繟坦”二字,引河上作“墠”。

羅振玉曰:釋文:「墠,梁王尚、鍾會、孫登、張嗣本作‘坦’。」敦煌庚本亦作“坦”,辛、壬本作“不言”。謙之案:此文「繟」「坦」並出,碑文空一格,何字不明。嚴、彭、王羲之本作“坦”,柰卷作“繟”。方以智曰:「『繟然』與『坦然''嘽然』互通。焦氏翼曰:『繟音闡述,王作坦,嚴作默,不如作繟為長。』智按王輔嗣注作『坦然'者亦通。以緩,故唐人用'嘽然。平易,似無謀者,而殲、張、與、奪、善謀而不失也。默”,誼古。或作“繟”作“坦”,皆非。傅、範本亦作「默」。範曰:「『默』字,傅奕同古本,河上公並開元禦注本作'繟',王弼、梁王尚、孫登、張嗣作'坦',今依古本。」又王充論衡初禀篇曰:「人徒不召而至,瑞物不招而來,黯然諧合,自然道也。」即本老子此章,但「坦然」作「黯然」。此字景龍碑未刻,敦、遂本作“不言”,“不言”亦即“黯然”也。傅、範本作“默然”,與“黯然”形義相近,必有一是,當從之。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嚴可均曰:“疏而不漏”,各本“不失”。

畢沅曰:河上「不」作「勿」。

謙之案:作「不漏」是也。孫礦古今本考正曰:「‘疏而不失’,‘失’一作‘漏’。」後漢書杜林傳注、魏書景穆十二傳均引「失」作「漏」。群書治要亦作「漏」。 “漏”,玉篇“力豆切,漏洩也。”淮南泰族“朱弦漏越”,註“穿也。”不漏即不洩不穿,亦即不失也。「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殺、活、害韻(祭部,殺音設,活,胡厥反,害,胡折反)。惡、故韻(魚部),勝、應韻(蒸部),來、謀韻(之部)。姚文田同。奚侗:殺、活為韻,未及「害」字。陳柱:來、謀、恢、不韻。按“害”,古讀割,釋名:“害,割也,如割削物也。”又通“曷”,孟子:“時日害喪?”經文三十五章“害”,去聲,協太。此「害」入聲,協殺、活。江有諫唐韻四聲正十四泰:“害”,胡蓋切。按古有入聲,當與曷部並收。老子任為篇“此兩者或利或害”,與殺,活協。鄧廷楨曰:殺、活、害為韻。害在祭部,殺、活則祭之入聲。詩蓼莪五章烈、發、害為韻,是其證也。

右景龍碑本五十八字,敦煌本五十七字,河上、王、傅、範本均六十四字。河上題“任為第七十三”,王本題“七十三章”,範本題“勇於敢章第七十三”。

 

《老子道德經校釋》·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而○之,熟敢?

嚴可均曰:「民不畏死」,高翿「民」下有「情」字。 「若使常畏死」,禦注、高翿「使」下有「人」字,河上、王弼有「民」字。 “○之”,各本作“殺之”,下倣此。

羅振玉曰:“若使民”,景龍本、敦煌辛本無“民”字。 “常常畏死”,敦煌辛本“畏”上有“不”字。 “吾得執”,景龍本、敦煌辛本“得執”均作“執得”。 「孰敢」,敦煌辛本「敢」下有「矣」字。

武內義雄曰:“民不畏死”,敦、遂二本“民”下有“常”字,景本無。 「懼之」句末,敦一本有「哉」字,諸本無。 「若使民」,敦、遂二本無「民」字,「常」下有「不」字。 “吾得執而殺之”,敦本“得執而”作“誠得而”,遂本作“試得而”,景本作“執得而”。

謙之案:磻溪、樓正、顧、彭、傅、範、趙、高翿首「民」下均有「常」字,磻溪、柰卷、遂州、趙「使」下均有“人”字。傅無「執」字,「敢」下有「也」字。嚴「熟」上有「夫」字,下有「矣」字。又尹文子大道下、慎子外篇均引老子曰:「民不畏死,如何以死懼之?」與傅、範本作「如之何」略同。

易順鼎曰:畢氏考異傅奕本作「民常不畏死」。按下雲“若使民常畏死”,則此亦當有“常”字矣。容齋續筆卷五、卷十兩引皆有「常」字。 ……“而”皆作“則”,“奇”一作“惡”。

謙之案:「殺」作“○”,俗。 「殺」字據一切經音義卷六引說文:「戮也,法也。」二徐本無「法也」二字。 「殺」之古訓不明,遂使慘礉寡恩者本老子而歸於刑名矣。

常有司者○。夫代司○者,是謂代大匠○。

羅振玉曰:“常有司殺者殺”,敦煌庚本、景福本均無“殺”字。 “夫代司殺者殺”,景龍、禦注、景福、敦煌庚、辛諸本均無“殺”字。 “是謂”,敦煌庚本作“謂”,辛本作“是”。 「代大匠”,禦註本無「大」字,「匠」作○,即「匠人」之別構。

孫礦古今本考正曰:“夫司殺者”,今本“夫”下多“代”字,“者”字下多“殺”字。

馬敘倫曰:文子上仁篇、廣弘明集五、孫盛老子非大賢論引無「謂」字。

謙之案:遂州本無「常」字,河上、柰卷無首句下「殺」字,遂州、慶陽、河上、柰卷、顧無次句下「殺」字。遂州、嚴、彭、傅、範、高翿無「謂」字。 “大匠○”,“○”字,遂州本作“○”,諸河、王本均作“斲”。 「○」為「斲」之別構。玉篇:「斲,斫也。」易係辭下傳:「斲木為耜。」「斬」疑為「斮」字誤。字林:“斮,斬也。”玉篇:“斮,例略切,斬也,斷也,削也。”

夫代大匠○,希有不傷其手。

嚴可均曰:禦注無「夫」字。 “其手”,禦注、王弼作“其手矣”,河上作“其手者矣”。羅振玉曰:“夫代大匠斲者”,景龍、禦注、景福、敦煌庚、辛諸本均無“者”字。 「希有不傷其手矣」,景龍本、敦煌辛本均無「矣」字,敦煌庚、辛本均無「有」字。

謙之案:遂州、慶陽、磻溪、樓正、嚴、顧、彭、趙均無「者」字。遂州、嚴、傅均無「有」字。傅「希」作「稀」,「不」下有「自」字。又淮南道應訓引二句有「者」字,亦無「有」字「矣」字。畢沅曰:「本皆異,唯陸希聲同奕。道德書,河上公多與王弼同,奕多與希聲同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諸家並同。謙之案:此章斲、手為韻。李贗芸曰:「斲」在廣韻入聲四覺,竹角切。按「斳」從斤,○聲,今本無「聲」字,必徐鼎臣所刪也。說文:「○,酒器也,象酒器形。」此即毛詩「酌以大鬥」之「鬥」。 「鬥」為藉字,「○」為正字。既是像形,「○」字當為建首。 「○」字「金」旁,後儒所加,宜為重文也。說文如「鬥」字從鬥,斲聲,「○」字從見,○聲,讀若兜,皆一例。老子「制惑」章「夫代司殺者,是謂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傷其手矣」,斲與手韻。呂氏春秋貴可篇:「故曰大匠不斲,大庖不豆,大勇不鬥,大兵不寇。」淮南說林訓略同。是「斲」之本音當與「鬥」同,竹角切者,其轉音也。

右景龍碑本五十五字,敦煌本五十四字,河上本五十六字,王本五十九字,傅本六十一字,範本六十字。河上題“制惑第七十四”,王本題“七十四章”,範本題“民常不畏死章第七十四”。

 

《老子道德經校釋》·第七十五章

民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飢。

嚴可均曰:“民之飢”,禦註作“人之”。

羅振玉曰:禦注本、敦煌辛本諸「民」字皆作「人」。 “飢”,諸本均作“飢”,下同。

謙之案:景福、慶陽、樓正、柰卷、河上、顧、趙、諸王本均作“民”,遂州、邢玄、嚴及後漢書郎顗傳引並作“人”,傅、範本「飢」下有「者」字。畢沅曰:「『飢』,河上公、王弼諸本皆作'飢』。案古'飢饉'字作'飢','飢餓'字作'飢',此應作'飢'。』」今案:畢說是也。字林:「飢,餓也。」「飢,穀不熟。」「民之飢」正作飢餓解,宜作「飢」,不作「飢」。禦注、景福、邢玄、慶陽、樓正、柰卷、河上、顧、嚴、傅、範、趙、群書治要、後漢書郎顗傳引並作「飢」。又道藏王本二「飢」字亦作「飢」。

民之難治,以其上有為,是以難治。

嚴可均曰:“上有為”,河上、王弼、高翿作“上之有為”。

羅振玉曰:“民”,敦煌辛本作“百姓”。 「上之」,景龍本、敦煌辛本均無「之」字。

謙之案:嚴本作「百姓難治,以上有為,是以不治」。傅、範本作“民之難治者,以其上之有為也,是以難治”,與諸本稍異。

彭耜曰:「五注無此十五字。」又道藏宋張太守匯刻四家注引王弼注:「言民之所以僻,治之所以亂,皆由上不由其下也,民從上也。

人之輕死,以其生生之厚,是以輕死。

嚴可均曰:“生生之厚”,各本作“求生”。羅振玉曰:“求生”,景龍本、敦煌辛本作“生生”。謙之案:遂州、彭、範作“生生”,柰卷、王羲之、趙孟俯作“求生”,高翿作“生求”,傅作“求生生”。嚴無「以其」二字,傅、範、彭、柰卷「厚」下有「也」字。案作「生生之厚」是也。

易順鼎曰:按「求生之厚」當作「生生之厚」。文選魏都賦“生生之所常厚”,張載注引老子曰:“人之輕死,以其生生之厚也。”謂通生生之情以自厚也。足證古本原作「生生」。淮南精神訓、文選鷦鷯賦注、容齋隨筆並引作“生生之厚”,皆其證。五十章雲“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又其證之見於本書者矣。

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吳雲曰:傅本作“無以生為貴者,是賢於貴生也”,王弼無第一“貴”字。羅振玉曰:敦煌辛本「為」下更有「生」字。 “貴生”,景福本“生”下有“也”字。

謙之案:首句廣明、景福、王羲之、趙孟俯同此石。邢玄同敦煌辛本。 「貴生」下,柰卷、彭、傅、範及治要引均有「也」字,淮南道應訓引有「焉」字。又案淮南精神訓:「夫人之所以不能終其壽命而中道夭於刑戮者,何也?以其生生之厚。夫惟能無以生為者,則所以修得生也。」語亦本此。惟淮南以父諱長,故變「長」言「修」。俞樾曰:「‘修得生’,本作‘得修生’,‘得修生’即得長生也」。文子十守篇正作「夫唯無以生為者,即得長生」。疑老子古本在「賢於貴生」上本有此一句。七章“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五十九章“長生久視之道”,“長生”一語,得此而三。又此章每段三句,「是賢於貴生」與上文「是以輕死」為對句。「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姚文田、鄧廷楨、奚侗同。陳柱:飢、飢韻,治、治韻,死、死。謙之案:“飢”當作“飢”,說見前。又敦煌辛本「生為」下更有「生」字。 「賢於貴生」上據文子十守篇有「即得長生」一句,是生、生亦韻也。

右景龍碑本不分章,五十二字,敦煌本註五十三字(實五十四字),河上、王本五十三字,傅本六十三字,範本六十字。河上本題“貪損第七十五”,王本題“七十五章”,範本題“民之飢章第七十五”。

《老子道德經校釋》·第七十六章

人生之柔弱,其死堅強。

嚴可均曰:“人生之”,◆本作“人之生也”,高翿作“民之生也”。 “其死”,各本作“其死也”。

羅振玉曰:景龍本、敦煌辛本均無兩「也」字,下二句同。敦煌辛本「堅」作「剛」。

謙之案:諸河、王本、傅本均有兩「也」字。範本同,但「堅強」作「剛強」。說苑敬慎篇亦引“堅”作“剛”,下同。此蓋真類與陽類通假,易繫“剛柔相摩”,音義引作“堅柔”,即其例證。又文選座右銘引無「之」字,遂州、嚴亦無二「也」字。此章以人生之肌膚柔軟而活動,可屈伸,以示柔弱之可貴,則作「人生」二字是也。

萬物草木生之柔脆,其死枯槁。

嚴可均曰:“生之”,御注作“生也”,◆本作“之生也”。 “其死”,各本作“其死也”。

武內義雄曰:敦本「生之柔毳」,景本同敦本,但「毳」作「脆」。

羅振玉曰:景龍、禦注、敦煌辛諸本均作“生之”,敦煌庚本無“也”字“枯”字。

謙之案:御注作“生也”,羅校誤。慶陽、磻溪、樓正同。嚴、彭、傅、趙、無「萬物」二字。遂州本“脆”作“毳”,蓋即“脆”之或體。又文選廬陵王墓下作詩注引莊子逸文:“其生也柔脆者,死者枯槁。”

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羅振玉曰:敦煌庚本作「故曰」。

蔣錫昌曰:淮南原道訓作「柔弱者生之乾也,而堅強者死之徒也」。文子道原篇作「柔弱者生之乾,堅強者死之徒」。說苑敬慎篇作「柔弱者生之徒也,剛強者死之徒也」。列子黃帝篇作「柔弱者生之徒,堅強者死之徒」。禦覽木部作「柔弱生之徒,剛強死之徒」。皆「堅強」句在「柔弱」句下,疑老子古本如此。

是以兵強則不勝,木強則共。

謙之案:“木◆共”,禦注、景福、邢玄、磻溪、樓正、高翿、柰卷、河上、王羲之、顧、範、彭、敦煌庚、辛諸本均同。諸王本作“兵”,道藏王本作“共”;經訓堂傅本作“兵”,道藏傅本作“共”。 「共」字未詳。 ◆本成疏曰:「譬樹木分◆,故枝條共壓其上;亦猶樑棟宏壯,故椽瓦共壓其上也。」知成所見本亦作「共」,故繳繞穿鑿其辭。丁仲佑曰:「集韻『共』為『拱」省文。穀梁僖三十三年傳』子之◆木已拱矣',註:『拱,合抱也。』又公羊傳注:'拱,可以手對抱。 '”說雖可通,但以較“木◆則兵”,所謂直木先伐,猶覺後義勝也。黃茂材曰:「列子載老聃之言曰:『兵◆則滅,木◆則折。』列子之書,大抵祖述老子之意,且其世相去不遠。'木◆則折',其文為順。滅、折為韻。 「折”,篆文作○,說文在艹部。陳柱曰:「古文'折'或有作○者,以'兵'字篆文作○,形極近。」高亨亦謂「古'折'亦作○,上'斤'下'艹' ,與'兵'形似,故訥為'兵'耳」。

俞樾曰:案“木◆則兵”,於義難通,河上公本作“木◆則共”,更無義矣。老子原文作“木◆則折”,因“折”字闕壞,止存右旁之“斤”,又涉上句“兵◆則不勝”,而誤為“兵”耳,“共”字則又「兵」字之誤也。列子黃帝篇引老聃曰“兵◆則滅,木◆則折”,即此章之文,可據以訂正。

易順鼎曰:俞氏平議據列子引老子作「兵◆則滅,木◆則折」是矣。鼎又按文子道原篇作“兵◆即滅,木◆即折”,淮南原道訓亦作“兵◆則滅,木◆則折”,皆與列子相同。王註“木◆則兵”,雲“物所加也”,四字疑非原本。

奚侗曰:“折”以殘缺誤為“兵”,複以形似誤為“共”耳。茲據列子黃帝篇、文子道原篇、淮南原道訓引改。但文子、淮南於“木強則折”下,有“革強則裂,齒堅於舌而先敝”,皆韻語,或老子原本有之,而今挾去。

故堅強處下,柔弱處上。

嚴可均曰:各本作“強處下”,無“故”字。羅振玉曰:敦煌辛本作“故堅強居下”,庚本作“故強大處下”。

謙之案:遂州、彭上“處”作“居”,範作“取”,高本漢二“處”並作“居”。嚴「柔」作「小」。 “堅強處下”,彭、傅、趙同此石。蓋即草木為喻,以明根乾堅強處下,枝葉柔弱處上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姚文田、鄧廷楨同。奚侗:滅、折韻。陳柱增徒、徒韻。又高本漢:勝、兵韻,下、上韻。謙之案:勝、兵、下、上皆非韻,高說誤。武內義雄曰:“兵強則滅,本強則折”,列子黃帝篇引老聃語。老子第七十六章亦載此語,文不同。滅、摺韻。

右景龍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五十七字,傅本五十九字,範本五十八字。河上題“戒強第七十六”,王本題“七十六章”,範本題“人之生章第七十六”。

 

《老子道德經校釋》·第七十七章

天之道,其猶張弓!

嚴可均曰:“張弓”,禦注、河上作“張弓乎”,王弼作“張弓與”。

羅振玉曰:景龍本、敦煌辛本均無「與」字。禦注、景福、敦煌庚本「與」作「乎」。

謙之案:遂州、嚴本亦無「與」字。傅、範本「弓」下作「者歟」。邢玄、慶陽、磻溪、樓正、柰卷、高翿、顧、彭並作“張弓乎”,類聚七十四引同。

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與之。

嚴可均曰:“不足者與之”,王弼作“補之”。

羅振玉曰:敦煌庚本、景福本均無「者」字,下句同。又景龍、禦注、景福、敦煌庚、辛本「補」皆為「與」。

謙之案:嚴本「抑」作“案”,李道純本“下”作“低”。邢玄、慶陽、磻溪、樓正、河上、柰卷、遂州、顧、彭均作“與之”,同此石。

又謙之案:嚴遵曰:「夫弓人之為弓也,既○既生,既翕既張,制以規矩,督以準繩。弦高急者,寬而緩之;弦馳下者,攝而上之;其有餘者,削而損之;其不足者,補而益之。焦竑曰“‘抑之’、‘舉之’二句言張弓,‘有餘’、‘不足’二句言天道”,非也。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道則不然,損不足,奉有餘。

嚴可均曰:“而補不足”,禦注無“而”字。 “人道”,各本作“人之道”。 “損不足”,各本“足”下有“以”字。

羅振玉曰:禦注、景福、敦煌庚、辛本均無「而」字。景龍、景福、敦煌辛本均無「以」字,敦煌庚本「以」作「而」。謙之案:遂州、邢玄、慶陽、磻溪、高翿、嚴、顧、彭均無「而」字。遂州、嚴、顧亦無「以」字。

易佩紳曰:道在天下均而已,均而後適於用。此有餘則彼不足,此不足而彼有餘,皆不可用矣。抑其高者,損有餘也;舉其下者,補不足也。天之道如是,故其用不窮也。沈一貫曰:人之道則不然。裒聚窮賤之財,以媚尊貴者之心;下則棰楚流血,取之盡銥銠;上則多藏而不盡用,或用之如泥沙:損不足以奉有餘,與天道異矣。

熟能有餘以奉天下?其唯有道者。

嚴可均曰:禦注「以」字在「能」字下。 “其唯有道者”,各本無“其”字。羅振玉曰:禦注、景福、廣明、敦煌庚本「能」下均有「以」字。 “有餘以”,禦注、景福二本均無“以”字。

謙之案:傅本作「孰能損有餘而奉不足於天下者,其惟道者乎」!嚴、彭、範亦作「損」字,彭有「不足於」三字。李道純曰:“'孰能以有餘奉天下',其中加'不足'二字者非。”譣義,有道者不以有餘自奉,而以奉天下,於義已足,傅本“不足”二字贅。

是以聖人為而不恃,功成不處,斯不見賢。

嚴可均曰:“為而不恃”,禦注無“而”字。 「功成不處」,河上、王弼「成」下有「而」字。 “斯不見賢”,各本作“其不欲見賢”,高翿句末有“邪”字。

羅振玉曰:“功成而不處”,敦煌庚、辛本“功成”作“成功”,景龍、禦注、敦煌辛本均無“而”字。 「其不欲見賢”,敦煌庚本「賢」下有「也」字,辛本「則其欲退賢」。

武內義雄曰:敦本「見」作「示」。

謙之案:河上註:“不欲示人知己之賢。”是河上“見”亦作“示”,顧歡同。遂州本「見」作「貴」。 「斯不見賢」,「斯」即「廝」字。 「斯」「廝」古今字。左傳哀二年“人臣隸圉免”,杜註:“去◆役。”釋文:“廝字又作斯。”新序雜事四、潛夫論敘錄“◆役”均作“斯役」。此雲“斯不見賢”,案詩毛傳:“賢,勞也。”聖人能損有餘,補不足,裒多以益寡,抑高而舉下,豈勞煩◆役者耶?傅本「賢」下有「邪」字。高亨曰:“‘賢’下當有‘邪’字。本章全是韻文,無‘邪’字則失韻,是其證。”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鄧廷楨:舉、與韻,雲:「‘與’,一本作‘補’,舉、補亦韻也。」奚侗:舉、補韻。陳柱同,增餘下韻。高本漢同。武內義雄:恃、處韻。謙之案:諸說均不全。此章與、舉、與(補)、餘、下、者、處、邪皆魚部,實通篇一韻。恃、處非韻,武內說誤。

右景龍碑本七十五字,敦煌本七十四字,河上、王本七十九字,傅本七十七字,範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題“天道第七十七”,王本題“七十七章”,範本題“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老子道德經校釋》·第七十八章

天下柔弱莫過於水,而攻堅;強莫之能先。嚴可均曰:“天下柔弱莫過於水”,王弼作“天下莫柔弱於水”。禦注、王弼「強」下有「者」字,「先」作「勝」。河上亦有“者”字,作“莫之能勝”,高翿作“莫之能爽”。

羅振玉曰:釋文:「河上本作『天下柔弱莫過於水』。」禦注、敦煌辛本、景福諸本並同。 「攻”,敦煌辛本作「功」。 「強者」,景龍本、敦煌辛本均無「者」字,敦煌庚本此句上有「言水柔弱」四字。又景龍本、敦煌辛本「勝」皆作「先」。

武內義雄曰:敦、遂、景三本「勝」作「先」。李道純曰:“天下柔弱莫過於水”,或云“莫柔弱於水”,非也。

謙之案:世德堂河上公本作“莫知能勝”,“知”字誤。又「而攻堅」句,與四十二章「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語意正同。堅與先協。水能懷山襄陵,磨鐵銷銅,故曰攻堅。舊說「堅強」二字連,則無韻。又「強」下從各本有「者」字。 「先」字,嚴、彭、傅、範同此石。

其無以易之。羅振玉曰:敦煌庚本作“無易之”,景福本作“以其無能易之”。

焦竑曰:“以其無以易之也”,一無“以也”。

謙之案:嚴本下有「矣」字,傅、範本下有「也」字。

故弱勝強,柔勝剛,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嚴可均曰:禦注、高翿作“故柔勝剛,弱勝強”,河上、王弼無“故”字,作“弱之勝強,柔之勝剛”。 “莫能知”,各本“能”作“不”。

羅振玉曰:“柔之勝剛”,景福本“勝”作“能”,敦煌庚本與景龍本同,而無“故”字;禦注本、敦煌辛本作“故柔勝剛,弱勝強」。又「不」均作「能」。

謙之案:淮南道應訓引老子曰:「柔之勝剛也,弱之勝強也,天下莫不知,而莫之能行。」與傅奕本同。唯傅本無二「也」字。

故聖人雲:

嚴可均曰:禦注作“是以聖人言”,王弼作“是以聖人雲”。

羅振玉曰:敦煌辛本無「雲」字,禦注本「雲」作「言」。景龍本作“故聖人雲”,景福本、敦煌庚本作“故聖人言雲”。

謙之案:柰卷、河上作“雲”,邢玄、慶陽、磻溪、樓正、高、顧、彭、範、趙均作“言”。傅本「人」下有「之言」二字。案作「言」是也。 「言」「雲」義重,「雲」字衍。

“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受國不祥,是謂天下王。

嚴可均曰:“受國不祥”,河上、高翿“國”下有“之”字。

孫礦考正曰:“受國不祥”,今本“受國”下多“之”字。劉師培曰:案淮南道應訓引老子「受國」上均有「能」字,「不祥」上又有「之」字,當為古本。

謙之案:「垢」有污垢之義。按莊子天下篇引老聃曰:「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辱,為天下谷。人皆取先,己獨取後。曰受天下之垢。 」郭象註:「雌、辱、後、下之類,皆物之所謂垢。含垢,天之道也'”,杜註:「忍垢恥。又“王”字,說文:“天下所歸往也。”穀梁莊三傳曰:“其曰王者,民之所歸往也。”訓“王”為“往”,人所歸落,此「王」之本義。

正言若反。

高延第曰:此語並發明上下篇玄言之旨。凡篇中所謂“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柔弱勝強堅”,不益生則久生,無為則有為,不爭莫與爭,“知不言,言不知”,損而益,益而損,言相反而理相成,皆正言也。吳澄曰:“正言若反”,舊本以此為上章末句。今案上章「聖人雲」四句作結,語意已完,不應又綴一句於末,他章並無此格。 「絕學無憂」章、「希言自然」章皆以四字居首,為一章之綱,下乃詳言之,此章亦然。又「反」、「怨」、「善」三字協韻,故知此一句當為起語也。謙之案:吳說是也。 「正言若反」,碑本、嚴本均不分章,亦其證。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強、剛、行韻(陽部),垢、主韻(侯部,主,朱掫反),祥、王韻(陽部),言反韻(元部,反,平聲)。姚文田、鄧廷楨均同,唯未及「言」「反」。高本漢:言論、反韻。武內義雄:祥、王、反韻,蓋誤。謙之案:「言」「反」屬下章,反、怨、善、江晉三廿一部諧聲表入元部聲,姚文田古音諧入九寒去聲,三字協韻。又「而攻堅」為句,堅,先為韻,說見前。顧炎武唐韻正卷十四十五厚:“垢”,古音古。老子:「受國之垢,是為社稷主。」鄧廷楨曰:「主」,古音在侯部,易豐六二、九四與「蔀」、「鬥」為韻,詩行葦與「醹」 、「鬥」、「◆”,捲阿與「厚」為韻,是其證也。老子「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垢、主為韻。

右景龍碑本不分章,六十二字,河上本六十五字,王本六十四字,傅本七十三字,範本七十一字。河上題“任言第七十八”,王本題“七十八章”,範本題“一天下莫柔弱於水章第七十八”。

 

《老子道德經校釋》·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

謙之案:廣明本“和”作“知”,彭本“怨”下有“者”字。葉夢得本無「必」字。文子微明篇引上二句同,第三句作“奈何其為不善也”,文意同。

是以聖人執左契,不責於人。

嚴可均曰:“不責於人”,禦註作“而不責於民”,河上、王弼有“而”字。

羅振玉曰:景龍本、敦煌辛本均無「而」字。

謙之案:遂州、嚴亦無「而」字,嚴有「以」字。

馬敘倫曰:「契」當作「欒」。說文曰:「刻木也。」今通用「契」。

朱駿聲曰:契,說文:「大約也。」今言合約。易係詞“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鄭注:“以書書木邊言其事,刻於木謂之書契。”週禮質人“掌稽市之書契”,註:“取予市物之券也。又韓策“操右契”,註:“左契待合而已,右契可以責取。”

章炳麟曰:「死生契闊」,本又作「挈」。韓詩說曰:「契闊,約束也。」然則因時約劑暫為事○者謂之契。老子曰:「聖人執左契,不責人。」(小◆答)

故有德司契,無德司徹。

嚴可均曰:“故有德”,河上、王弼無“故”字。羅振玉曰:景龍、禦注、敦煌辛本首句皆有「故」字。

武內義雄曰:敦、遂、景三本句首有「故」字。 “徹”,敦本作“撤”,遂本作“轍”。

謙之案:嚴本亦作「轍」。 「徹」、「轍」古雖通用,但此宜作「徹」。俞樾曰:「按古字'徹'與'轍'通。二十七章'善行無轍跡',釋文作'徹',引梁注曰:'徹應車邊,今作彳者,古字少也。君則皇然司察其轍跡也。司徹'之義。 「徹」當訓為剝。 “車”邊之“轍”,於義難通。大田晴軒曰:「'徹'字,諸家或為通,或為明,或為徹法之徹,要皆不悟此一章之言為何所指,故紛紜謬說,如一哄之市耳。萊'是也。 」。高亨曰:《篆文'徹'作'○',說文'殺'古文作'○',形相近。老子此字作'○',後人不識,誤以為'徹'也。七十四章曰:'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 '此雲'司殺',其義正同。契;無德之君暴而多刑,故曰司殺。 ',以戒人君勿司殺而司契也。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謙之案:此二句為古語,見說苑敬慎篇引黃帝金人銘,又後漢書袁紹傳注引作太公金匱語。又郎類傳顃引易曰:“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怨、怨、善韻(元部),契、徹韻(祭部,契音挈),親、人韻(真部)。姚文田、奚侗同。武內義雄、陳柱:怨、怨、善、人韻。案怨、怨、善,元部,人,真部,此元、真通韻。顧炎武唐韻正卷十七十七薛:“轍”,去聲則直例反。老子“有德司契,無德司轍”,一本作“徹”。李賡芸炳燭編卷三曰:老子「任契」章:「有德司契,無德司徹。」按契、徹韻也。契當讀入聲,如挈。廣韻「契」在十六屑,「徹」在十七薛,屑、薛通也。江有諫唐韻四聲正二十八狝:“善”,常演切。按古有平聲,當與仙部並收。老子信契篇“安可以為善”,與怨(音冤)協。右景龍碑本分章不明(「無德司徹」句下空一格,似分章),四十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範本四十一字。河上本題「任契第七十九」。王本題“七十九章”,範本題“和大怨章第七十九”。

 

《老子道德經校釋》·第八十章

小國寡人,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

嚴可均曰:“小國寡人”,各本作“寡民”。 “什伯之器”,河上“伯”下有“人”字。羅振玉曰:“小國寡民”,景龍本“民”作“人”。 “使有什伯之器”,敦煌辛本作“使民有什伯之器”,庚本作“使人有仟伯人之器”。

謙之案:“小國寡人”,遂州本同。柰卷「寡」作「寮」。下句嚴、彭、傅、範、趙「使」下有「民」字,景福、柰卷、王羲之「伯」下有「人」字,顧下有「民」字,傅、範「用」下有「也」字。李道純曰:“‘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或云‘令器’,或云‘不用’,皆非也。”俞樾曰:按“什伯之器”,乃兵器也。後漢書宣秉傳注曰:「軍法,五人為伍,二五為什,則共其器物,故通謂生生之具為什物。」然則什伯之器猶言什物矣。其兼言伯者,古軍法以百人為佰。週書武順篇:「五五二十五曰元卒,四卒成衛曰伯。」是其證也。什伯皆士卒部曲之名。禮記祭義篇曰:“軍旅什伍。”彼言“什伍”,此言“什伯”,所稱有大小,而無異義。徐鍇說文系傳於人部“伯”下引“老子曰‘有什伯之器’,每什伯共享器,謂兵革之屬”,得其解矣。 “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兩句一律。下文雲“雖有舟軒,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舟軒”句蒙“重死而不遠徙”而言,“甲兵”句蒙“什伯之器不用」而言,文義甚明。河上公本「什伯」下誤衍「人」字,遂以「使有什伯」四字為句,失之矣。

奚侗曰:史記五帝紀“作什器於壽邱”,索隱曰:“什器,什,數也。蓋人家常用之器非一,故以十為數,猶今言什物也。”此雲“什伯”,絫言之耳。國小民寡,生事簡約,故雖有什伯之器,亦無用之也。各本多無「民」字,茲從傅奕本增。河上本作“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而斷“使有什伯”為句,誼不可通。蓋古本“民”或作“人”,因誤到“什伯”之下,河上遂強為句讀耳。謙之案:二說皆可通。文子符言篇曰:「天下雖大,好用兵者亡;國家雖安,好戰者危。故小國寡民,雖有什伯之器而勿用。」是以什伯之器為兵器也。漢書“詔天下吏舍無得置什器”,顏師古註:“五人為伍,十人為什,則共器物。”是以什伯之器為什物,為十人百人所共之器也。一說:什伯人之器,則材堪什夫、伯夫之長者也。此說蘇轍唱之,大田晴軒和之,引「列子說符篇伯樂稱九方皋曰:『是乃所以千萬臣而無數者也。』呂氏春秋至忠篇:『子培賢者也,又為王百倍之臣。 '孟子'或相倍蓰,或相什伯,或相千萬'(滕文公上),以物言也;'或相倍蓰而無筭者'(告子上),以人言也。此說較迂曲,並存可也。

使人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軒,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

嚴可均曰:“使人重死”,河上、王弼作“使民”。

羅振玉曰:“使民”,景龍本、敦煌庚本“民”作“人”。 “而不遠徙”,庚本無“而”字,“雖有”作“其”,下“雖”字無。

謙之案:「使人」句,遂州本亦作「人」。 「使民」句,禦注、邢玄、景福、慶陽、磻溪、樓正、高翿、柰卷、河上、敦煌庚本、顧、彭、傅、範、趙皆作“民” ,同此石。畢沅曰:「‘民’,王弼作‘人’。改‘民’為‘人’,皆唐本也。」又「陳」字,遂州本作「陣」。案玉篇:「陣,直鎮切,師旅也,本作陳。」是「陳」、「陣」古通。「軒”,釋文:「河上曰車。」禦注、王弼作「輿」,遂州、宋河上,柰捲作「軒」,趙作「車」。案作「軒」是也。 「軒」即「輿」之古文。夏竦古文四聲韻卷四引古子作「軒」。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狗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嚴可均曰:“雞犬之聲”,禦注、高翿作“雞狗之音”,王張作“雞犬之聲”。

羅振玉曰:景龍、景福、廣明、敦煌庚、辛諸本均作“狗”,敦煌庚本無“死”字,辛本作“使民至老”。謙之案:傅、範本「甘其食」上有「至治之極民各」六字。又傅、範、彭“居”作“俗”,“俗”作“業”,“民”上有“使”字。嚴本「安其居」在「樂其俗」句下,河上、顧無「死」字,傅、彭「相」下有「與」字。治要引「美其服」作「美其衣」。又「鄰」字,廣明、羅卷、顧同此。案說文:「五家為鄰,從邑,◆聲。」古作○。九經字樣雲:“作‘鄰’者訥,宜作‘鄰’。”

又案莊子胠箞篇論“至德之世”,馬蹄篇言“民有常性,織而衣,耕而食”,語意皆本此。胠篋所引九句,惟「安其居,樂其俗」二句倒置。又淮南齊俗訓:「是故鄰國相望,雞狗之音相聞,而足跡不接諸侯之境,車軌不結千里之外者,皆得其所。」論衡說日篇: 「古者質樸,鄰國接境,雞犬之聲相聞,終身不相往來。」皆本老子此章。又史記貨殖傳亦有「至治之極」四字,碑本雖無此句,可據傅、範本與莊子、史記所引。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姚文田、鄧廷楨同。高本漢本作“至治之極,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樂其業”,極、食、服、俗、業韻,“俗”字實際非韻。又“鄰國相望”至“老死不相往來”,高本漢改“往來”為“來往”,以協“望”字,大誤。右景龍碑七十五字,敦煌本七十三字,河上、王本七十五字,傅、範本八十五字。河上本題“獨立第八十”,王本題“八十章”,範本題“小國寡民章第八十”。

 

《老道德經校釋》·第八十一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辯,辯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羅振玉曰:敦煌辛本「知」作「智」。

武內義雄曰:「善者不辯」二句,敦、遂二本在「知者不博」二句之後。

謙之案:嚴、顧二句與敦、遂本同。傅、範「善者不辯」二句「者」並作「言」。

俞樾曰:按此當作“信者不美,美者不信”,與下文“善者不辯,辯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文法一律。河上公於「信者不美」註雲:「信者,如其實。不美者,樸且質也。」是可證古本正作「信者不美」,無「言」字也。

陶鴻慶曰:案俞氏據河上註,知經文兩“言”字皆當作“者”,與下文一律者也。今按王註雲:「實在質也,本在樸也。」但釋「信」與「美」之義,而不及「言」,以其所見本亦作「者」也。

謙之案:俞、陶之說非也。文心雕龍情採篇曰:「老子疾偽,故稱『美言不信』。」是劉勰所見老子本作「言」字。河上於此句注雲:「滋美之言者,孳孳華詞。不信者,飾偽多空虛也。」又成玄英開題序訣疏題此章為「信言」章。疏雲:「信,實也。美,浮艷也。言上德之人……所說言教,實而不華,……浮豔之言,……既乖至理,所以不信。故莊雲'犬不以善吠為良,人不以善言為賢'也。王註六十二章「美言可以市」句雲:「美言之,則可以奪◆貨之賈,故曰'美言可以市'也。」此章註:「實在質也,本在樸也。雖未及“言”,而言在其中,何由證其所見本必作“者”乎?又「善者不辯」二句,焦竑考異曰:「古本作『善言不辯,辯言不善』。」又莊子齊物論「大辯不言」,語亦同此。知北遊篇“不知深矣,知之淺矣”,與“知者不博”二句語意亦似。

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

嚴可均曰:“既以為人”,禦註作“與人”。

羅振玉曰:禦注、景福二本「為」作「與」。

謙之案:邢玄、慶陽、磻溪、樓正均作「與」。二「愈」字,邢玄作「超」,典範「俞」。 「俞」古字,作「逾」誤。碑本五章「愈」亦作「俞」。又“聖人不積”,嚴、彭、傅、趙、高並作“無積”,範作“無積”,河上公、王弼作“不積”。作「無積」是也。戰國策魏策一引老子曰“聖人無積,盡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不積”亦作“無積”。 「既以與人」句,莊子田子方篇引同。 「既以為人」句,「既」字可據魏策改為「盡」字,與「既」字為對文。又“積”有藏義,楚語“無一日之積”,註:“積,儲也。”莊子天道“運而無所積”,釋文:“謂積滯不通。”天下篇稱老聃“以有積為不足……無藏也故有餘”,無積即無藏也。

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羅振玉曰:敦煌辛本無下「之」字。

謙之案:趙本作“人之道”,無“聖”字。 「人」與「天」對,文勝,然非老子本誼。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諸家並同。惟高本漢以信、善為韻,武內義雄以積、有、多為韻,皆誤。此章實以信信、善善、知知各首尾為韻。又知、積、多韻,知、積,支部,多,歌部,此歌、支通韻。

右景龍碑本五十七字,敦煌本、河、王、傅、範本同,河上題“顯質第八十一”,王本題“八十一章”,範本題“信言不美章第八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