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深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正式驳回了曹亚胜申诉案件。这一决定,像一记重锤,击打在关注此案的人心头。
曹亚胜,一名年过半百、孤苦无依的广东廉江农民,在没有任何客观证据的情况下,被扫黑除恶运动“生吃”,以涉黑罪名判刑17年半。四年来,他在监狱中煎熬,而社会对他冤屈的控诉声,从未平息。
无证据的重判:谁导演了这一场“正义”?
曹亚胜案的“铁证”,实际上全是破碎的言词指控。案件本身的离奇程度,令人瞠目:
17名同案人,除一人外全部表示“不认识曹亚胜”。
核心被害人及证人,多次声明“未见曹亚胜在案发现场”,并称系遭警方恐吓下被迫指认。
主犯“黑老大”林为杰本人上诉时公开为曹亚胜喊冤,称其从未见过曹。
更荒谬的是,案件关键言词证据在法庭上翻供,指认者承认是在侦查阶段遭到警察诱导或威胁,才做出不实供述。即便如此,湛江两级法院仍硬性拼凑判词,重判曹亚胜。
广东高院本应承担起纠错的最后机会,却选择了无视这些基本事实,以冷漠的裁定让这场冤狱继续。
被“扫黑”的普通人:一夜之间成了“黑社会马仔”
案件的荒唐之处还在于,曹亚胜案根本没有黑社会常见的组织性、暴力性和经济性证据。他只是被无端拉入了一个与他毫无关联的所谓黑社会团伙中,被指控参与了2011年的一起绑架、敲诈案件。
而据案卷材料,2011年案发时,曹亚胜人在广西梧州务工,有装修工期为证。但法院以“证人记忆模糊”为由,剥夺了他本应拥有的不在场证明。
事实上,这场针对林为杰集团的“扫黑除恶”收网行动,在强行凑数、扩大战果的背景下,极可能制造出曹亚胜这样无辜的“战利品”。底层人被肆意抓捕、定罪,成为政治运动的牺牲品。
司法程序的沦陷:从刑讯诱供到举证责任倒置
曹亚胜案并非单一的执法瑕疵,而是司法体系系统性腐败的缩影:
刑讯逼供:多名证人和被害人表明,自己是在恐吓威胁下指认曹亚胜。
证据造假:辨认程序存在严重瑕疵,警方在无任何线索下,硬塞曹亚胜的头像给被害人辨认。
举证责任倒置:明明是公诉机关无证据,却要求曹亚胜证明自己清白,公然违反无罪推定原则。
这套程序的最终目的,不是追求真相,而是迅速完成政绩任务,哪怕以牺牲无辜生命为代价。
一个人的毁灭,暴露整个系统的冷血
57岁的曹亚胜,年幼丧父、母亲改嫁,一生贫苦漂泊。案发前,他不过是广西梧州一名装修工人,没有前科,无一丝暴力倾向。
如今,被不公判决彻底击垮的他,在监狱中度日如年,身心双重摧残,而他的老家早已破败,亲人散落,命运像尘埃一样被随意践踏。
曹亚胜,不只是个人悲剧。他的案件,像一道撕开的口子,让人们清楚看到,在所谓“扫黑除恶”“依法治国”的光鲜口号背后,是怎样一套随意定罪、系统压冤的黑暗机制。
曹亚胜案的警示:为何冤案难以终结?
曹亚胜案的种种疑点,早已足以推翻定罪,但为什么广东高院依然驳回申诉?原因不难理解:
体制自我保护:推翻曹亚胜案,意味着追究公安、检察院、法院多人责任,撼动地方政法系统既得利益。
运动治国思维:在“扫黑除恶”的政治运动中,冤假错案被默许甚至鼓励,以保证所谓“成果”。
底层人的无声无力:一个农民工,即使遭遇滔天冤屈,也缺乏有效资源和话语权去与国家机器对抗。
在这样的环境中,冤案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制度内生的必然产物。
结语:每一个沉默,都是在延续灾难
当一个连被害人都为之喊冤的人仍被重判,当案件事实荒谬到连常识都无法接受,却依旧难以撼动体制一丝一毫——我们就必须承认,今天的冤案,已经不是法律偶然失误,而是权力冷血碾压下的必然。
曹亚胜案的存在,是对每一个普通人的警示。因为在这样的体制下,任何一个毫无背景的人,都可能在一夜之间失去自由、失去人生,成为又一个“被扫除的黑恶势力”。
而我们的沉默,就是下一场灾难的催化剂。(撰文|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