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金融犯罪执法局 (FinCEN) 已准备好以下常见问题解答 (FAQ),以回应与《实际所有权信息报告规则》和《实际所有权信息访问和保障规则》相关的询问。
这些常见问题解答仅供参考,并不补充或修改任何法规或条例规定的义务。有关具体条款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实际所有权信息报告规则》和《实际所有权信息访问和保障规则》(网址: www.fincen.gov/boi )。金融犯罪执法局预计将在未来发布更多指导意见。问题可在金融犯罪执法局的联系 网页上提交
A. 一般问题
A.3. 根据《企业透明度法案》,谁可以获取实际所有权信息?
A. 5. 根据《企业透明度法案》,印第安部落是如何定义的?
A.6. 根据《信息自由法》(FOIA),向 FinCEN 报告的受益所有权信息是否可以获取?
B. 报告流程
B.2. 我什么时候需要向 FinCEN 报告我公司的受益所有权信息?
B. 4. 向 FinCEN 提交受益所有权信息报告是否需要付费?
B.7. 报告公司是否需要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代理人或其他服务提供商向 FinCEN 提交受益所有权信息?
B.8. 谁可以代表报告公司提交 BOI 报告,以及将收集报告人的哪些信息?
B.9. 如果非律师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向 FinCEN 提交报告公司的受益所有权信息,该提供商是否从事未经授权的法律实践?
B.10. 如何在一份报告中申报多位受益所有人或公司申请人?
C. 报告公司
C.1. 哪些公司需要向 FinCEN 报告受益所有权信息?
C. 3. 某些企业实体(例如法定信托、商业信托或基金会)是否是报告公司?
C.4. 如果信托向法院登记,以确定法院对涉及信托的任何纠纷的管辖权,该信托是否被视为报告公司?
C. 5. 一家公司的活动或收入是否决定了它是否是一家报告公司?
C.7. 在美国领土上创建或注册的公司可以被视为报告公司吗?
C.9. 如果国内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不是通过向国务卿或类似办公室提交文件而成立的,那么它是否是报告公司?
C. 11. 根据部落法成立的实体是否需要报告受益所有权信息?
C.12. 受益所有权信息报告要求是否适用于《企业透明度法案》颁布(2021 年 1 月 1 日)之前成立或注册的公司?
C.13. 如果公司在报告要求于 2024 年 1 月 1 日生效之前不复存在,该公司是否需要向 FinCEN 报告其受益所有权信息?
C.14. 如果在 2024 年或之后创建或注册的报告公司在其初始 BOI 报告提交给 FinCEN 之前结束业务并停止存在,该公司是否仍需要提交该初始报告?
C.15. 谁可以代表 2024 年或以后创建或注册、且在初始 BOI 报告提交给 FinCEN 之前已不复存在的报告公司提交 BOI 报告?
C.16. 如果外国公司在 2024 年 1 月 1 日报告要求生效之前停止在美国开展业务,该公司是否需要向 FinCEN 报告其受益所有权信息?
C. 17. 报告公司在美国成立(或者,如果是外国公司,则注册开展业务),需要向国务卿或“类似办公室”提交文件。为此目的,哪些政府办公室是与国务卿“类似”的办公室?
C.18. 从一种公司类型转换为另一种公司类型(例如,从有限责任公司转换为公司)是否会产生一家新的国内报告公司,而该公司必须向 FinCEN 提交初始受益所有权信息报告?
C.19. 报告公司每次在不同州注册开展业务时是否需要提交受益所有权信息报告?
D. 受益所有人
D. 3. 实质性控制的指标之一是该人是重要决策者。什么是重要决策?
D. 7. 报告公司应报告哪些有关通过多个豁免实体持有报告公司所有权的受益所有人的信息?
D.8. 通过管理报告公司的日常运营为其提供服务,但不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的非关联公司是否是报告公司的受益所有人?
D. 9. 报告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是否始终是报告公司的受益所有人?
D. 10. 报告公司指定的“合伙代表”或“税务合伙人”是受益所有人吗?
D. 12. 如果某个企业实体拥有或控制报告公司 25% 或更多的所有权利益,报告公司会将谁报告为受益所有人?
D. 15. 当个人通过信托拥有或控制公司时,报告公司的受益所有人是谁?
D. 17. 由印第安部落全部或部分拥有的实体应报告谁为其受益所有人?
D. 18. 如果一个配偶对报告公司拥有所有权,并且报告公司是在共同财产州创建或注册的,另一个配偶是否也被视为受益所有人?
E. 公司申请人
E.4. 如果公司申请人与报告公司不再有关系,是否可以将公司申请人从 BOI 报告中删除?
E. 5. 报告公司的公司申请人包括“主要负责指导提交创建或注册文件”的个人。什么使得个人对指导此类提交“负有主要责任”?
E. 6. 仅递送创建或注册报告公司的文件的第三方快递员或送货服务员工是公司申请人吗?
E.7. 如果个人使用自动化注册服务(例如通过网站或在线平台)来提交报告公司的创建或注册文件,那么公司申请人是谁?
F. 报告要求
F.1. 报告公司除了报告其受益所有人的信息外,是否还需要报告其他信息?
F. 9. 如果我向州办公室、金融机构或美国国税局提交了提供实际所有权信息的表格或报告,我是否满足了 FinCEN 的 BOI 报告义务?
F. 10. 如果受益所有人或公司申请人的可接受身份证明文件由于宗教原因未包含照片,FinCEN 会接受没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文件吗?
F.11. 如果报告公司需要报告个人的居住地址,但该个人没有永久居住住所,则应报告什么居住地址?
F. 12. 如果报告公司在美国没有主要营业地点,它应该报告什么地址?
F. 13. 报告公司应报告哪种类型的税务识别号,而这些号码在美国税务上不予考虑?
F. 14. 报告公司是否需要报告参与地址保密计划 (ACP) 的受益所有人或公司申请人的地址?
G. 初次报告
G. 1. 我什么时候必须向 FinCEN 提交初始受益所有权信息报告?
G. 2. 母公司可以代表其集团公司提交一份 BOI 报告吗?
G.3. 如何快速获取新公司的税务识别号,以便按时提交初始受益所有权信息报告?
G. 4. 初始 BOI 报告是否应包括报告公司的历史受益所有人,还是仅包括截至提交报告时的受益所有人?
G.5. 2024年1月1日后成立或注册的公司,如何确定其成立或注册日期?
H. 更新报告
H. 3. 当报告公司的受益所有人所拥有的所有权类型发生变化时,是否需要更新 BOI 报告?
H.4. 如果报告公司需要更新 BOI 报告中的一条信息,例如其法定名称,报告公司是否必须填写整份新的 BOI 报告?
H.6. 如果报告公司上次提交了“新豁免实体”BOI 报告,但随后失去了豁免资格,该怎么办?
一、更正报告
J. 新豁免实体报告
K. 遵守/执行
K. 1. 如果报告公司未向 FinCEN 报告受益所有权信息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新或更正信息,会发生什么情况?
K. 4. 报告公司是否有责任确保其向 FinCEN 报告的信息的准确性,即使报告公司从其他方获得该信息?
K. 5. 如果实际受益所有人或公司申请人隐瞒信息,报告公司应该怎么办?
L. 报告公司豁免
L. 1. 免税实体豁免受益所有权信息报告要求的标准是什么?
L. 2. 非活跃实体豁免受益所有权信息报告要求的标准是什么?
L. 4. 如果我拥有一组关联公司,我可以合并这些公司的员工以满足报告公司定义的大型运营公司豁免标准吗?
L.6. 如果子公司的所有权权益部分由豁免实体控制,部分由非豁免实体控制,该子公司是否有资格获得子公司豁免?
L. 7. 如果报告公司的规模在大型运营公司豁免的某个门槛之上和之下波动,报告公司是否需要提交 BOI 报告?
L. 9. 如果一家公司尚未提交上一年的联邦所得税或信息申报表,它是否有资格享受大型运营公司豁免?
L. 10. 如果报告公司由豁免报告顾问(ERA)运营或提供咨询,它是否有资格获得集合投资工具(PIV)豁免(豁免#18)?
L. 11. 如果报告公司是在个人住宅内经营,是否有资格获得大型运营公司豁免?
M. FinCEN 标识符
M. 5. 我是否需要更新或更正我所提交的信息以获取 FinCEN 标识符?
M. 6.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停用个人不再使用的 FinCEN 标识符,以便个人不再需要更新与其相关的信息?
N. 第三方服务提供商
N.1. 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是否可以协助报告公司向 FinCEN 提交所需信息?
N.2. 报告公司将收到什么类型的证据来确认其 BOI 报告已由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成功提交?
N. 3. 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是否可以同时向 FinCEN 提交多份 BOI 报告?
N.4. 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是否需要保存记录以证明他们有权代表报告公司提交文件?
O. 获取实际所有权信息
O. 2. 我在联邦机构工作。我如何向 FinCEN 索取实际所有权信息?
O.3. 哪些州机构可以向 FinCEN 索取受益所有权信息?
O.5. 授权接收者应如何准备接收、存储和使用受益所有权信息?
O.6. 尽管目前受客户尽职调查要求约束的金融机构无需访问受益所有权 IT(BO IT)系统,但是,如果他们选择从 BO IT 系统访问受益所有权信息,当它们可以访问时,当前的监管期望是什么?
A. 一般问题
A.1. 什么是受益所有权信息?
A.2. 为什么公司必须向美国财政部报告受益所有权信息?
A.3. 根据《企业透明度法案》,谁可以获取实际所有权信息?
A.4. 公司如何了解 BOI 的报告要求?
A. 5. 根据《企业透明度法案》,印第安部落是如何定义的?
A.6. 根据《信息自由法》(FOIA),向 FinCEN 报告的受益所有权信息是否可以获取?
B. 报告流程
B.1. 我的公司现在应该报告受益所有权信息吗?
B.2. 我什么时候需要向 FinCEN 报告我公司的受益所有权信息?
B.3. FinCEN 何时接受受益所有权信息报告?
B. 4. 向 FinCEN 提交受益所有权信息报告是否需要付费?
B.5. 我将如何报告我公司的受益所有权信息?
B.6. 我可以在哪里找到要报告的表格?
B.7. 报告公司是否需要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代理人或其他服务提供商向 FinCEN 提交受益所有权信息?
B.8. 谁可以代表报告公司提交 BOI 报告,以及将收集报告人的哪些信息?
B.9. 如果非律师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向 FinCEN 提交报告公司的受益所有权信息,该提供商是否从事未经授权的法律实践?
B.10. 如何在一份报告中申报多位受益所有人或公司申请人?
在线填写 BOI 报告(而非 PDF 格式)时,您可以使用相关部分标题中的“添加公司申请人”或“添加受益所有人”按钮添加公司申请人或受益所有人:
C. 报告公司
C.1. 哪些公司需要向 FinCEN 报告受益所有权信息?
C. 2. 一些公司是否无需履行报告义务?
C. 3. 某些企业实体(例如法定信托、商业信托或基金会)是否是报告公司?
C.4. 如果信托向法院登记,以确定法院对涉及信托的任何纠纷的管辖权,该信托是否被视为报告公司?
C. 5. 一家公司的活动或收入是否决定了它是否是一家报告公司?
C.6. 独资企业是报告公司吗?
C.7. 在美国领土上创建或注册的公司可以被视为报告公司吗?
C. 8. BOI 报告要求适用于 S 公司吗?
C.9. 如果国内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不是通过向国务卿或类似办公室提交文件而成立的,那么它是否是报告公司?
C.10. 业主协会是否报告公司?
C. 11. 根据部落法成立的实体是否需要报告受益所有权信息?
C.12. 受益所有权信息报告要求是否适用于《企业透明度法案》颁布(2021 年 1 月 1 日)之前成立或注册的公司?
C.13. 如果公司在报告要求于 2024 年 1 月 1 日生效之前不复存在,该公司是否需要向 FinCEN 报告其受益所有权信息?
C.14. 如果在 2024 年或之后创建或注册的报告公司在其初始 BOI 报告提交给 FinCEN 之前结束业务并停止存在,该公司是否仍需要提交该初始报告?
C.15. 谁可以代表 2024 年或以后创建或注册、且在初始 BOI 报告提交给 FinCEN 之前已不复存在的报告公司提交 BOI 报告?
C.16. 如果外国公司在 2024 年 1 月 1 日报告要求生效之前停止在美国开展业务,该公司是否需要向 FinCEN 报告其受益所有权信息?
C. 17. 报告公司在美国成立(或者,如果是外国公司,则注册开展业务),需要向国务卿或“类似办公室”提交文件。为此目的,哪些政府办公室是与国务卿“类似”的办公室?
C.18. 从一种公司类型转换为另一种公司类型(例如,从有限责任公司转换为公司)是否会产生一家新的国内报告公司,而该公司必须向 FinCEN 提交初始受益所有权信息报告?